回头一看,发现龙一是在跟我说话,这让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当然这也是一个好的开端。
我赶忙来到他的面前说:“我全名叫刘明布,通常大家都叫我阿布。”
龙一微微的点点头说:“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有些犹豫,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但不管怎么说,关于九个人的事我是不可能告诉他的,这事要是传到杜逍飞那个混蛋的耳朵里,定会惹来不少的麻烦。
我想了想说:“我是来找包珍的,不过我也是找你的,我想请你们帮我一个忙,是什么忙现在不太方便说,这点还请你能够谅解。”
他长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又睁开,他喃喃道:“我奉劝你还是走吧,不然你会死在这里。”
额,这话说的有些突然,他为什么会这样说?也对,这里的很多人都死了,他又不知道我是不死之身,这样认为完全可以理解。
“我是不会走的,除非你们两个同意跟我走。我已经在这里死过两次了,不怕再死。”我理直气壮的说。
“有他在,世上就没有死不了的人,你只是暂时死不了,但再过几日就不一定了。”龙一淡定的说。
我知道龙一所说的他是谁,是包珍。
既然如此,我便奇怪的问:“你明知道会死人,那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以你的地位和能力,离开这里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这不是你该知道的问题。”
“那你说说,那些人的死是不是包珍杀的?还是……”
“是死亡魔咒!”龙一打断我的话说。
我大惊,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不太明白其中的意思。龙一肯定比较了解,所以我想通过他多了解一些。然而我还没开口问,隔壁牢房里的人又闹腾了起来,我听见他们一边磕头一边向包珍求饶,求包珍能够放他们一命,他们不想死。
现在我是信了,这个所谓的死亡魔咒相当的灵验,只要是跟包珍有近距离接触的人都会死。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也是跟他近距离是接触,只是不晓得我还会不会死。
对于隔壁犯人求饶的行为,我表示深度的理解。如果不求饶,估计他们在这世上都活不到三天。龙一和包珍都是嘴特别严的人,而且性格一个比一个古怪,要想从这里带走他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记得著名的成功学大师卡耐基说过,世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只要找到他们的弱点,那么我的事情就成功一半了。要想找出弱点,我得从他们身边的人着手,先弄清楚他们的底细。
吃晚饭的时候,包珍还是大鱼大肉,龙一依然是粗茶淡饭。听包珍说这是龙一特地给他安排的,我不明白龙一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他又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儿?
正在我们吃着饭的时候,龙一突然站了起来,他大声对所有吃饭的犯人说:“所有人马上回到牢房里去,任何人都不要留在这里。”
龙一发话,就如圣旨降临,大家纷纷放下手中的碗筷赶紧向食堂门口跑去。大部分人都跑出食堂时,我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叽叽哇哇的声音,好像婴儿在笑。
“啊啊……”
就在我准备去外面看看情况的时候,还没有来得及跑出去的犯人遭到了一大群黑色蝙蝠的攻击。我震惊了,这突然间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蝙蝠?
蝙蝠黑压压一片,能看到的就有数万只,外面还有很多看不到的。被蝙蝠咬伤或者抓伤的犯人,在痛苦的嚎叫声中死去,可见这些蝙蝠有剧毒。这些犯人死后,迅速的变成一缕黑烟,然后被蝙蝠吸收。
转眼间的功夫,偌大的食堂里就剩下三个活人,包珍,龙一,还有我。龙一站起了身,眼睛盯着食堂门口看,他的视线在蝙蝠身上,他的表情并不显得慌张。
要说到镇定,包珍这家伙是最镇定的一个人,蝙蝠马上都要向这里攻来了,他却无动于衷,继续细嚼慢咽吃他的大鱼大肉。大敌来临,他们还能有这样的表现,着实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这些蝙蝠是哪来的?”我问他们的时候,黑压压的蝙蝠遮天蔽日般的向我们这里飞来,它们露出尖锐的牙齿,看起来相当的骇人。
面对它们凶猛的攻势,我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只要敢靠近我,格杀勿论。来一只杀一只,来一万杀一万,手下绝不留情。当然,我得小心点儿,千万不能被它们咬到,不然会死人的。
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没等我出手,凡是靠近龙一和包珍的蝙蝠都死了。我没有看到他们两个人出招,蝙蝠就这么平白无故的死了,死时它们的尸体凑成一个字,巫!
“哈哈……哈哈……”随着蝙蝠的死亡和退去,外面传来一个非常可怕的笑声。
“剑神,我找了你这么多年,没想到你会藏在一个小小的监狱里,你可真会藏。”声音未落之时,我突然看到一个非常大的蝙蝠飞进了食堂,落在龙一面前时,他变成了一个相貌英俊,但阴气森森的年轻人。
这个家伙刚才喊龙一为剑神,能够封神的人,绝对像他的名字一样牛逼。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下我承认,我是瞎了眼,看错了龙一。
至于这个大蝙蝠化成的年轻人,单从他逼人心魄的气势就可以知道,实力绝对很强。今天能够在这里见到两位世所罕见的高手,真是痛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本以为鬼王和老祖才是最牛的人,如今恐怕这个想法要有所改变了。
“人巫,这么多年都过去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那些仇恨吗?”剑神淡淡的道。
“放下?”这个叫人巫的年轻人哈哈一笑接着说:“古人云,兄弟妻不可欺,可你倒好,趁着我不在,竟然玷污了我的妻子。这个恨,你让我怎能放得下?”
额,人巫的话把我惊着了,他说这仇这恨,想必放在我的身上,我也不放下。谁尼玛敢动我的老婆一根手指头,我非要了他的命不可,即便是我的兄弟也不行。
剑神看起来像一个正人君子,但没想到会做出这样猪狗不如的事,太让我感到意外了。莫不是他躲在这么一个监狱里不出去,就是想躲避人巫的追杀。
“我已经跟你解释过了,我和弟妹那是遭了奸人的计谋,不然我不会做出这样的苟且之事。为此我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希望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即便做不成朋友,也不要做敌人。”剑神说。
“哼,敌人,我们是做定了。今天我来到这里,就没想着回去,要么你杀了我,要么我杀了你。”人巫杀气冲冲的说。
人巫左手一挥,只见剑神面前的桌子瞬间变成了一条巨蟒,长约十五米,直径少说也得有七八十公分,它的血盆大口,足可以一口吞下一个人。
我见过动物变成人的,我可没见过物体变成动物的,而且对人巫来说,那是如此的简单,只需要挥挥手。这能力着实太牛逼,我要是能学到一二就好了。
巨蟒形成,随即便要对剑神展开进攻,而这时只听包珍说了话,他轻描淡写的说:“人巫,几百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人巫循声,望着包珍的后背,皱着眉头说:“你是?”
卧槽,几百年不见了,说明包珍这尼玛也活了至少几百年,这可真看不出来,看样貌他顶多三十出头。至于人巫更不用说了,也就二十岁出头的样子。
人巫看到包珍惊呼一声:“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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