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说笑着前行。再往前,就能看到丛林里的游击队出没了——已经进入了安全区,那是秦大王的临时地盘了。
花溶勒马,看着前面这排丛林游击队的简易帐篷。她惊异的并非这些鲜明的甲胄,而是一路所见的布置,到现在,才体会到,那是一种十分精妙的阵法,步步为营,分工细致。从刘武到下面的五个小头目,每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灵活机动,但到了这片平地上,就是一个整体了,一个可以冲锋陷阵的精锐重骑兵。她忽然隐隐明白过来,这种阵法,自己是熟悉的,那是岳鹏举多次运用的。只是,到了这里,因为丛林的关系,有了一些不小的调整和改进。
秦大王最初和金军交手时,总是互有胜败,占不到什么便宜。到后来,却有了大的改变,甚至飞跃,竟然能率领几千精骑将金军的贡银也成功抢劫了。这就不能再归功于运气了。那是精密部署的结果,每一步,都有周全的计划。
就算是这最后一次在金国的行动,从刘武的献计设局,以10万银子做诱饵,步步安排,散发消息;但渠道又得可靠,不能被当成骗子,其他人并非傻瓜!这得要如何精心用心?随后的接应,沿途的分布,那分明完全是布置好了对付金军的。难怪,他敢放言和金兀术一战,绝非是在大言不惭。
这才明白自己和他之间的差异。忽然意识到,自己真是远远,远远不如秦大王。他纵横这么多年,屹立不倒,绝非浪得虚名。现在,他就如一个指挥若定的大将,运筹帷幄。她暗叹,早知如此,就该放下一切包袱跟他合作的。自己单枪匹马,冲动行事,多走了多少的弯路,付出了多少的代价?
“丫头,你看如何?杀赵德基虽然难如登天,但事在人为,我们可以等机会。”
她当然明白,赵德基远远不同于秦桧和王君华,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甚至这一辈子,也只有万一的机会。但她此时反倒平静了。路,总是走出来的,活着的人,先得活着。
“丫头,你很多计谋,以后,你帮着我,我们会更好的。”
她嘴角牵起来,深深的笑容,明知他的心意,他总是让自己觉得,自己是那么重要,是那么不可少的。这难道不好么?一个女人,能靠着一个男人,依靠他,难道不好么?
秦大王见她出神凝思,爽朗笑道:“敌进我退,敌疲我打,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汗,这是毛爷爷的著名战略。不过,我国一直是游击战的鼻祖,从古至今有很多此类经典案例,嘻嘻,在此引用了,也不算太那个啥,大家不必深究)。这一年来,我们都是跟金军在游击,岳鹏举的阵法给了我不小的启迪。老子以前总是轻视儒生,看来,读书还真是有大大的好处,比如岳鹏举,他文武全才,就比我强;再比如你,如果不是能识字写文,这兵法就失传了,好东西就没有了……”他兴致勃勃,“回去后,要给小虎头好好请个先生教他。等我们有了小闺女,也要念书,要比你还念得好才成……”
花溶见他从大的战法忽然转移到了小闺女的教育问题上,这个跨度转折之大,也实在太跳跃得凶了一点吧?
她微微一笑:“很得意么?你也能看懂兵书了也……”
她小小的讥讽,他摸摸头,讪笑,低声说:“那时,我想写你的名字,所以才让三叔教我识字,后来,跟马苏等也学了一些。可惜,学了十几年,并没太大长劲就是了……”
够了,已经足够了。不是已经会背《江城子》了么?她嫣然一笑,伸手理理他略微被风吹乱的头发:“又不是要考状元,这样就行了。”
甜蜜,她的甜蜜。也是他的甜蜜。他呵呵的,只知道傻笑,举手投足之间,充满力量,仿佛身边的一切,都可以变成锋利的武器。爱一个人,竟然有如此巨大的魔力。
“丫头,我们早早的回去……”他迫不及待,模糊地想象自己小闺女的模样,那是跟小虎头、陆文龙等的感觉不一样的,仅仅是想象,感情便那么浓郁,仿佛自己的血,一滴一滴混合,浇注成一个个小小的,花朵一般的小人儿。
她软软的声音:“我发现岛上还有许多弊端。以后我可要改变那些陋习,你许不许?”
“许,许,许。你是那岛上的女王,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一切都你做主。”
他对这一点,向来是毫无异议的,自己适合厮杀,但不适合抚慰。岛上的人民,需要的是抚慰,而非镇压。这于他半生的经历来说,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丫头,我们回去后,你想干嘛就干嘛。除了不要累着,一切都听你的。”
她这才笑起来,是发自内心的。曾想,自己不能报仇了,还能干什么呢?
马上打天下,马下治天下。女人在处理内政的问题上,总是更加细心理智。而且,女性不那么“志向远大”(也就是贪婪),比较乐于遵守规则。所以,高级官员中女性越多的地方,政治就越是清明,局势也越是和谐(比如现代的芬兰,是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因为他们的内阁部长级别的官员多数是女性)。
回首自己的前半生,奔波流离,也许,固定下来,会有另一番天地也说不定。
“大王,夫人……”
刘武急匆匆地上来,纳头就拜,喜形于色。
花溶微微一笑,坦然接受了他这一声“夫人”,看着他的蒙着眼罩的那只受伤的眼睛,赞道:“刘武,你真是好样的,一代名将也不过如此了。”
“多谢夫人夸奖,多谢,能得到夫人的肯定,刘武不胜荣幸。”
“哈哈,你就别跟夫人客气了,快快起身。”
刘武起来,看着满面笑容的秦大王,真是没见过他如此快活,因这样的神情,他凶猛的一切,全部消失,仿佛一个典型的贤夫良父。
“刘武,情况如何了?”
“回大王。现在金军和耶律大用都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正在往像石山赶去。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不明确的势力,但都微不足道……”
“好得很。你安排了多少人在哪里?”
“布置了一千军马,都是按照您的命令,做诱饵,虚晃。大王,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避其锋锐,安排好,明日傍晚出发,昼伏夜出,往关内而去。”
“可是,四太子早已大军压境。这一次,听说是他亲自出马,海陵为先锋,我们只怕没那么容易离开……”
花溶心里一沉。果然,还是不得不跟金兀术一番恶战。
秦大王笑起来:“不,我们不跟他硬碰了。只精选300人,乔装成商人。”
刘武下意识地问:“大王,这支精锐不要了?”
“要!但必须分头出发。否则,过得了金军的关口也过不了宋军的关口。”
花溶忽然说:“我倒有个主意。”
“什么注意?”
“从去年到现在,两河一带干旱,颗粒无收,流民四起。我们不如抄近道,化装成逃荒的难民,混杂其间,完全能避开宋国的耳目。”
“好主意。我们想法过了辽国边境,就这么办。”
众人商议停当,秦大王又部署一番,看看天色已晚,却无暇休息,立刻着手安排上路的事宜。好在准备得早,到第二日傍晚,一切收拾停当,队伍分成5支小分队,化整为零,皆乔装成各色商旅。
秦大王一行最后上路。他们这一行的人最少,只有100来人,乔装的正是当时在三国边境十分活跃的马帮。那些马帮基本都是盗匪性质,拥有强大的武装,不止主持大宗的牲**易,而且贩卖茶叶,小饰物等东西。长年战乱,边境贸易几乎处于关闭状态,但是,女真需要内地的茶叶、食盐、铁器等东西;而宋国也需要战马等,所以,两国基本都是睁眼闭眼,也正是靠着他们,才维持了少少的一点融合交流。
秦大王乔装成一个马帮头子,这样一来,他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花溶也穿一身劲装,装成秦大王的副手。她戴了一顶灰色的头巾,脸上涂抹了一层专门准备好的黄色,嘴上还贴了一小撇胡子,看起来,完全是个脸色焦黄的小个子汉子。
这一日,行路十分顺利,已经到了前面的一个小镇。天色已晚,众人寻了个小店歇息。
这是一条历史很悠久的小街,到处充斥着酒味、汗味、各种奶茶马酒的味道,一些无主的野狗奔跑着从臭水沟里寻找骨头,一些瘦骨嶙峋的老马得得地走在路上……整个街道,破旧肮脏,却热闹非凡。
三教九流,南北商贾,挤满了这里的每一间屋子,每一间客栈。一些古老的破房子,被烟熏火燎,小二常年眯缝着眼睛打瞌睡,满是眼屎,外表令你多看一眼都难受,但你可不要小瞧,里面全是豪赌的赌徒,桌上堆着小山一般的筹码,一场豪赌下来,输赢一两万银子,也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他们的钱沾满血腥和冒险,所以,总是来得快,又去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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