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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文学 > 复仇嫡女:妖孽王爷来敲门花溶秦尚城 > 第586章 青楼
 
在赌场的隔壁,就是另一种脂粉的味道了,那是劣质的香水,弥散在空气里,和马奶酒的腥味混合,往往让初来乍到的人被熏得喘不过气。但是,这里却是整条街上最受人青睐的地方。男人们无论是血腥的厮杀还是惊心动魄的豪赌,接下来最好的放松,当然就是去找青楼的姑娘。在她们柔媚乖巧的双手,百般逢迎的呻吟声里,获得作为男人最大的快感。

只要这个妓女是善良的,她其实才是男人们最理想的妻子人选。因这皮肉生意,相貌总是好的,如果加了善良,再来几分才艺,琴棋书画上来,便是男人们最理想的温柔乡。所以,自古以来,男人们都喜欢上青楼。(汗,这个意思非我原创,出自张爱玲,原话为:“良善的妓女是多数人的理想夫人。既然她仗着她的容貌来谋生,可见一定是美的,美之外又加上了道德。《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任你江洋大盗走在其中,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花溶对这个地方非常满意,这令她想起当初在燕京,扎合带她去的那些场合,那些低等兵的聚集地。因其如此,分外安全。

二人在一张桌子上坐下,这是一个黑黝黝的疙瘩,虽然价钱很贵,酒菜自然是极差的。两大碗泛着白腻腻泡沫的奶茶和一大盘粗硬的馒头端上来放在桌子上,店小二便又去打瞌睡了,仿佛,价格和服务态度成反比,是如此天公地道的事情。

二人丝毫也不介意,拿了馒头大吃大喝,非常放松。

残阳照进来一点,又很快挪开,这屋子的一角亮了一下,又马上暗淡。但多数人的眼睛却亮了起来,因为,一个瞎子老头儿抱着琵琶进来,在他身后,是一个已经不太年轻的女人。女人说不上多么漂亮,涂着劣质的脂粉,猩红的唇,头上带一朵俗艳的红花。正是这样的俗艳,却和这间屋子,相得益彰,显出一种无限妩媚的漂亮和风情。

琴弦拉开,未成曲调先有情。女子做一个手势,道一个万福,一块紫红色帕子油腻腻地遮挡在眼前,张口便唱起来:

玉京曾忆昔繁华。万里帝王家。琼林玉殿,朝喧弦管,暮列笙琶。

花城人去今萧索,春梦绕胡沙。家山何处,忍听羌笛,吹彻梅花。

……

这是宋徽宗的《眼儿媚》,他在长期的囚禁生涯里,终于绝了昔日的繁华梦,死后骨头还被金军熬成灯油,无限凄楚。

女子的声音懒懒的,就如晚唐的最后一个秋天,所有的繁华梦逐,雕栏玉砌,一觉醒来,万事成空。

花溶听得呆了,竟不意此间还有这样的歌喉,细细一看,才发现女子脂粉下清晰的眉目,圆润的歌喉,神情里的沧桑和悲楚,显然是当年靖康大难时不幸被俘于此,潦倒青春的宋女。也许,她甚至可能是一位公主或者郡主,或者某一家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昔日王谢堂前燕,异乡一缕暗芳魂。

一曲终了,女人端着猩红的盘子讨要打赏。零散的铜板落入盘中,发出咣当的声音,花溶也轻轻放一小块碎银进去,她目光呆滞,既不觉得欣慰,也不觉得痛苦,十分麻木。然后,和瞎眼的老头一起走了出去,又开始新一轮的卖唱。

这一刻,花溶并没觉得太大的悲凉。在金国的日子,她见得多了。靖康大难之后,上万名宫女、民间著名的美女、才女,艺人等等,全被掳掠上路。但当时金军是靠抢劫为生,没有固定的俸禄,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么庞大的队伍。后来,除了级别较高的妃子、公主等人,其他美女,十之一二,不堪金军的大规模****蹂躏而死;十之五六则在路上冻饿而死。少量的幸存者,则在燕京周围就散佚了,或者嫁人,或者为娼,十不存一。

中国的两次美女大劫,一为唐朝的安史之乱,丰饶端丽高贵文雅富有文化艺术气息的大唐仕女,几乎全盘覆灭;一为这靖康之乱,大宋的精华美女、才女,也几乎一网打尽。能好好的活下来的,基本只能是王君华这类。一个民族,杰出的女性才能孕育杰出的后代。但大宋的精华,已经和风流一样,被雨打风吹去了,所以,后来的朝廷便愈加无能为力,总是诞生成群卑鄙无耻之人。

这一刻,忽然想起金兀术,想起他经常吟唱的唐诗宋词。作为搜山捡海的南侵主帅,淮扬大屠杀五千金军,无一不抢劫,无一不****妇女,他可知道,这些风雅之下,大宋所付出的血的代价?

赵德基该死,但那片土地上的人民,并不该死!

她在暮色里,一口喝完粗瓷大碗里的奶茶,站起来,又到了上路的时间了。她看看身边的男人,他高大的身材,面上带着一丝笑容,如一尊铁实的高塔。这一刻,觉得非常安心。非常!因为有他,家山万里,还能回归,不至于魂断异乡。

多谢他的寻找,多谢他这些年不离不弃的万里追逐。

马帮的铃声,夜莺的吟唱,苍茫的大地开始迎接黑夜的到来。再往前行走一日,便可离开大金的势力范围。家邦在外。

尘土飞扬,万马奔腾。

是金军!金军终于截杀来了。是海陵还是金兀术?

花溶遽然停下脚步,忽然想起今日的唱词“春梦绕胡沙”,慌乱和恐惧,还有悲哀,只是下意识地,更向秦大王靠近一点。

“丫头,你怎么了?”

她恍然,看着秦大王关切的眼神,一下清醒。错觉!原来只是错觉。风从林海里吹过,一阵一阵的浪涛,连绵起伏,仿佛千军万马。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原来,说的就是这么一回事。她看看秦大王,又看看头顶清朗的天空,笑起来,如释重负。

“丫头,不舒服么?”

她微微赧然,经历了太多生死,竟然变得如此胆小脆弱。也不知为何,总觉得停留在这里是不祥而危险的,恨不得马上就走出这片土地。

秦大王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思,笑道:“快了,再有一日一夜,就要走出去了。你累了?要不,我们先歇歇?”

她急忙摇头:“不歇,不歇,早点赶路吧。”

秦大王见她情怯,当即下令,众人全速赶路。在金军追来之前,众人越早离开这里,越是安全。

大宋北方边境向来如同虚设,盗匪横行。就算如此,只要踏上了大宋的土地,也远远好过这里随时会袭来的危险。

走出这片树林,便是一片草原和荒漠的交界。连续的大旱,昔日丰茂的水草已经枯萎,草地上一片一片的土壤翻起来,露出褐色、灰色,如癞痢头一般,一些耐干旱的土拨鼠窜索其间,将草根啃得坑坑洼洼,残缺不全。

这里就是最关键的地方,可以说是众人的一个罩门。因为这里很适合金军威力最大的拐子马作战,如果在这里遇袭,后果不堪设想。多少南渡的逃亡者,总是在这里功亏一篑。近年来,金军的防守虽然有所松懈,但是,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们加强防备也是肯定的。曾经有逃亡者到了这里,曾留下沧桑的遗迹:

良人经一别,奄忽几经秋

明月望不见,白云徒白愁

征鸿悲北渡,江水奈东流

会话知何日,如今已白头

她想起这诗,再看看秦大王,才发现,他早已两鬓微微染霜,虽然不是白发,却是一种灰发,那是逐渐衰老的象征。

老了,自己老了,他也老了,只是,她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也生了花发。

像石山。

已经是连续三场的血战。

耶律隆续骑在马上,双眼血红,高举着一把三头戟,在人群里横冲直撞。但是,金军太多了,虽然在山地无法发挥他们拐子马的优势,但是,层层包围,志在必得。

他不知道这个消息是怎么走漏的,原本他们的消息来源非常绝密。原本以为妨碍自己的只是一些野人,但是野人们并未来,来的却是更可怕的金军。

此时,几十辆驴车被围在中间,还有临时的战马,它们的背脊上都绑着大大的麻袋,装满了沉甸甸的白银。那是绝对的真金白银,是他正要护送回新的领地的。还有几十匹牛车,上面全是绢帛。绢帛不好带,数量更大,但对于几万士兵的衣着来说,却是很重要的。对这10万白花花的银子,耶律大用给予了厚望,不容闪失。(注:按照北宋时期的银两估算,一两银子相当于1300元购买力;南宋时期,被金军大肆搜刮后,白银黄金稀缺,主要是铜钱铁钱在流通;所以,银子的实际购买力,也许还大于1300元;因此,10万银两,至少是约莫1.3亿人民币左右,算是一笔超级大钱了。)

但是,获得这些巨额银两的美梦很快陷入了严峻的考验,面对潮水一样奔涌的金军,连能不能活下去都成问题。所有勇士都在死战,耶律隆续骑在马背上,等待着援军的到来。为什么到此时,主公还不派出援兵?

杀,只好先拼命自保。

又是一阵飞扬的尘土,溅起老高。援兵来了,可是,是金军!金军的铁骑,肆意飞扬。一个大大的黑色三角旗,为首的,正是神气活现的完颜海陵。

他一身重甲,只露出一张俊秀的面孔,挥舞着手里的长矛,大笑:“耶律隆续,你来送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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